在电商急速发展的明天,大多数人在网上购物时,就会特别关注店面销量、评论或粉丝数,从而决定是否订购。为此,好多电商经营者也绞尽脑汁想要快速“涨粉”,期待流量变现。一些不法分子另辟蹊径,从中找寻到所谓的“商机”抖音涨粉平台,以“打造热卖、运营帐号”为卖点,骗取店家钱财。日前,元氏法庭就开庭审理了一起以“涨粉、引流”为噱头施行盗窃的盗窃案,一上去瞧瞧吧!
基本情况
被告人付某伙同余某胜、刘某、陈某、柯某等人,创立两家空壳文化传媒公司,后招募8名职工营运公司,打着让顾客轻松获利的旗号,在抖音平台投放广告借机宣传。受害人受骗后,添加了该公司销售人员陌陌。该公司销售人员借助公司培训后提供的专业说辞对受害人进行盗窃,隐瞒公司无代理营运能力,谎称抖音官方向受害人推送“抖音创业扶植计划”,宣称可帮助精准涨粉3万余,每部作品达到5万流量爆光,直播间人气3000余,免费附送5万张抖音流量让利券。同时发送虚假成功案例,更改被害人抖音帐号权重,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宣传公司代营运服务套餐(860元至960元不等),侵吞被害人钱财。经查明,两家公司涉案盗窃资金共计200余亿元。8名被告人在该公司兼任销售人员,涉案盗窃资金5万至10余亿元不等。
法庭审理
宛城法庭经审理觉得,被告人付某等八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套取受害人巨额钱财,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八名被告人的事实、罪名创立,本院给以支持。八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轻微作用,被拘捕后均如实供认自己及从犯的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应该从轻处罚。陇西法庭以盗窃罪分别改判八名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刑期。
法院提醒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快速发展,自媒体博主早已成为主流副业,市场参与者也越来越注重帐号营销。无论哪种营销方法,店家首先要注意合法合规营运,重视自身的商业信誉,以质量获得口碑,不能单纯借助买流量来提高口碑、拓展营销,急功近利只会让自己丧失理性,最终上当被骗。单纯借助买流量而不重视商品质量,是不会长久的,也很容易被这些所谓的营运公司误导。虽然有更熟悉短视频平台营运、遵守法律法规的第三方服务商,也应当保持慎重,不要进行虚假宣传或夸大其词,最终会引起毋须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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